[动态]海宁一男子袭警…刑拘!

2023-11-28 09:42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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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
受法律保护
一切阻挠警察执法
妨碍警察执行公务的行为
海宁警方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

11月23日凌晨
海洲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
一醉酒男子在砸包厢
民警迅速前往现场处置

在现场
醉酒男子根本不听民警劝阻
还对处警人员进行辱骂
处置过程中
男子不仅不配合还用拳脚攻击民警
最后该男子被控制
并带回派出所醒酒调查


最终
凌某某(男、25岁)因涉嫌袭警罪
被海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

辱警袭警
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!

法条链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: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使用枪支、管制刀具,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,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来源:海宁公安
发布于 浙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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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条回帖
发布于 浙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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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木吧为,猪头猪脑
发布于 浙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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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哈   年夜饭免费吃  咸菜萝卜汤
发布于 浙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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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Q情人核心会员LV.102023-11-30 18:13:49
在拘留所踩几天缝纫机!
发布于 浙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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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精上头
发布于 浙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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