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一起来看看是哪里吧 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海政房征字〔2023〕第9号 一、征收目的: 加快城市有机更新,改善旧区人居环境。 二、征收项目名称:火车站(龙城商业广场)区块房屋征收项目。 三、征收范围: 东至硖西路、南至三里港、西至海昌路、北至西立交路。(详见红线图)。 四、征收部门: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。 五、征收实施单位:海宁市人民政府硖石街道办事处。 六、征收现场办公地点:硖西路287号。 七、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被依法征收后,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。 被征收人如对本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,可以在60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 海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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